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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03-26 16:0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

  2021年,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全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6.1%。减速机具有下游应用领域广泛的特点,其行业市场规模随我国经济发展而持续增长。

  与此同时,我国高度重视扶持实体经济,相关国家产业政策陆续出台。2021年3月,全国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为减速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有力推动减速机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

  得益于我国经济总量增长与国家相关政策营造的有利环境,我国减速机行业等通用设备制造业近年来整体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通用设备制造业利润总额达3153.1亿元,同比增长10.29%。

  减速机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制造业投资等密切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减速机企业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单个行业的需求变化对减速机行业整体需求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平滑行业周期性波动。

  当前我国减速机行业已进入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主要呈现的特点有:一方面,我国减速机行业规模进一步增大,行业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另一方面,行业整合速度加快。行业内中小企业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资本开支需求,不断提升的技术及质量要求,下游客户尤其是大客户愈发倾向于购买质量与服务有保障的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行业资源进一步向龙头企业集中,行业整合加速。

  减速机在原动机和工作机之间起着匹配转速和传递扭矩的作用。绝大多数工作机负载大、转速低,不适宜用原动机直接驱动,需通过减速机来降低转速、增加扭矩,因此绝大多数的工作机均需要配用减速机。作为工业动力传动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部件之一,减速机广泛应用于环保、建筑、电力、化工、食品、物流、塑料、橡胶、矿山、冶金、石油、水泥、船舶、水利、纺织、印染、饲料、制药等行业。

  公司的减速机产品根据结构和原理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齿轮减速机、摆线针轮减速机。

  公司依据下一年度业务情况的预测制定年度采购规划。每年年初,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公司实际发生采购需求时,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

  公司的采购定价模式以核价采购为主,询价采购为辅。核价采购指的是通过成本核算及合理利润加成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每月,公司都会根据原材料价格行情判断采购价格是否需要调整。询价采购指的是向多个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综合性价比确定采购对象和价格。通过核价采购的产品包括铸件、锻件等。通过询价采购的产品包括轴承、电机等。

  从生产流程来看,公司采取零部件生产环节适当备库、装配环节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从生产的组织形式来看,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

  公司的销售模式根据公司是否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划分为直销、经销。公司的所有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不存在代销的情况。

  公司的客户中,贸易型企业称为经销商,归类为经销客户;使用公司产品的客户,称为终端客户,归类为直销客户。经销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签署买断式经销合同,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将产品自行销售。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与使用公司产品的企业签署销售合同,该类企业为公司的终端客户。

  报告期内,减速机下游领域中,清洁能源发电、沙石骨料、锂电池制造、装配式建筑、化工搅拌、环保等行业呈现了较高的景气度,有效带动了公司减速机销量。减速机下游行业需求的增长是公司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减速机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在品牌效应、规模效应等方面优势愈发突出,资源进一步向头部聚拢。与此同时,行业龙头企业重视研发投入、自主创新,持续推进新产品开发和升级换代,明显缩小了与国外企业同类产品在结构设计、质量控制、可靠性等方面的差距,国产替代持续深入。公司的经营规模在国内通用减速机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行业整合及国产替代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随着新设备的陆续进厂及安装,公司齿轮减速机产能持续爬坡,有力保障了市场端的供给。公司募投项目之一“35万台减速机项目”于2021年底已初步达产约23万台。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中的“第三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淑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1.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监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2021年度核发给公司监事的薪酬金额总计78.82万元,具体薪酬情况详见《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4月26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国忠、徐彬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注: 2022年预计金额包含公司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

  经营范围:铁铸件制造、加工;金属材料、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焦炭、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沈惠萍之兄沈志平、沈志平之妻许红峰合计持股100%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公司尚无法获取常州市国泰铸造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加工;针纺织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家具、木制品、纺织原料、橡塑制品销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单体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79,548.5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9,257.7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26.6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819.79万元。

  经营范围: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专用设备修理;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马冰冰持股59.82%,谷峰兰持股14.96%,公司持股7%,天津华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沈惠萍持股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裁徐彬先生担任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9,518.4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292.2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2,718.7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779.17万元。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过往合作信誉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采购配件、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和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水平和行业惯例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公允、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